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申卉)昨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聯合發布調整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根據《通知》,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規范“愿檢盡檢”檢測收費行為,減輕廣大群眾檢測費用負擔,廣東省調整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收費標準。 根據《通知》,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收費標準為單樣檢測50元/人次(不含核酸檢測試劑費),混合檢測20元/人次(不含核酸檢測試劑費),核酸檢測試劑費按實際購進的集采中選產品價格執行;抗體檢測25元/項。 《通知》還強調,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凡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責任編輯:Doctor001) |